瓷器收藏,如果你真想搞懂个子丑寅卯,那就必须懂瓷器文物鉴定。当然,玩票性质的除外。
市场上看到一件疑似文物的瓷器,敢不敢下手?一刹那间,你就得把脑子里贮藏的所有关于这个疑似文物瓷器的内容调出来,进行比对,比对真品率高于70%你才能询价,再根据对方报价进行分析判断,你才能还价。所以,为什么说在古玩文物面前,永远都是小学生,一上市场就马上显露出你的几斤几两了。
瓷器文物鉴定,历史文献不得不知。比如,为什么我可以肯定的说,大明泰昌年制款瓷器不用看,都是后仿的?因为泰昌仅有一个月时间,而历朝历代即位之后,大事都是全国举丧,给大行皇帝办丧事,不可能有时间来关注瓷器烧制,再想给新皇拍马屁也来不及。懂得这个了,就知道泰昌年号款瓷器就算有,也是后仿的这个道理了。
我们说说洪武瓷器。洪武一朝一共31年,有说洪武35年的,是因为明初那场内战,燕王朱棣,后来的永乐皇帝通过靖难之役4年战争,打败了他的侄儿,建文帝朱允炆,即位之初,由于建文失踪,他大肆追杀,并改建文4年为洪武35年,也就是不承认建文帝皇位的合法性。
洪武瓷器在陶瓷史上以前是一个研究盲点。就是因为元瓷,永乐瓷几乎都没有年号款,所以洪武瓷器的面貌长期不被人认识。洪武一朝,到底有没有御窑,史料有两种记载,一说是洪武二年:
“洪武二年,设厂于镇之珠山麓,制陶供上方,称官窑,以别民窑(当时,珠山为蠹山)。设大龙缸窑、青窑、色窑、风火窑、匣窑、大小横窑六种共二十座。”“明洪武二年就镇之珠山设御窑厂,置官监督,烧造解京。”(《景德镇陶录》蓝浦)
一说是洪武35年,也就是建文4年的事情:
“明惠宗建文四年(1402),壬午,始开窑烧造,解京供用。”(汪汲 《事物会原》卷二十八.古饶器条)“我朝洪武之末,始建御器厂,督以中官。”(《重建敕封万硕侯师主佑陶碑记》)
也就是建文洪武三十五年(1402)六月-十二月,改陶厂为御器厂。这应该是朱棣攻下南京继位之后的事情,也就是说御窑厂的建立是永乐皇帝朱棣的手笔!
建文四年(1402年)六月十三,燕军抵金陵。徐增寿作内应,事败,被朱允炆亲自诛杀于左顺门。守卫金川门(位于南京城西北面)的朱橞和李景隆望见朱棣麾盖,开门迎降,是为金川门之变。 燕军攻入金陵,江山易主。靖难之役结束。
景德镇御窑厂最早应该建立于金川门之变后的建文四年六月,也就是说御窑厂应该是永乐帝朱棣建立的!(此研究结论为瓷器鉴定真知堂成果,欢迎转载,转载请注明作者,抄袭为人不耻)
“明承元制,凡朝廷烧制瓷器,必由内府定夺样制。”(《大明会典》)
“凡江西烧造金黄并青绿双龙凤花,素,圆,扁,瓶,罐,爵,盏等器送内承运库交收,光禄寺领用。”(《大明会典》)
洪武三年(1370):洪武三年,礼部言:“《礼记·郊特牲》曰,‘郊之祭也',‘器用陶匏', 尚质也。《周礼·笾人》,‘凡祭祀供簠簋之实',《疏》曰,‘外祀用瓦簠'。 今祭祀用瓷,合古意。惟盘盂之属,与古簠璺簋登铏异制。今拟凡祭器皆用瓷,其 式皆仿古簠簋登豆,惟笾以竹。”诏从之。(《明史 志第二十三 礼一(吉礼一)》)。
应该说明的是,明初洪武瓷器肯定是有官窑的,故宫文物和传世品文物中不少洪武青花瓷器,洪武釉里红瓷器都被辨识出来,其特征明显有别于至正型元青花和永乐瓷器文物。藏品征集,专业送拍,目前国内业务有送拍北京保利,北京翰海,中国嘉德,匡时等;海外业务有送拍香港奥斯汀等,承诺送不进去全额退款,根据各拍卖行历史成交记录为您的藏品选择适合的拍卖行合作上拍,详情咨询:一伍,零,伍六,九,二,伍,六,一伍 ..郑女士,致力民间藏品出手渠道建。这批瓷器一般器型硕大,可谓空前绝后,青花瓷发色一般灰暗者多,釉里红发色也是灰暗,很少有成功的青花和釉里红制品。洪武官窑文物以釉里灰为显著特征,有些灰色的瓷器,甚至搞不清楚到底是青花发色还是铜红发色。
史料中,也有洪武和元代瓷器的介绍:洪武二十年,瓷器有
“青色及五色花者”(明曹昭《格古要论》洪武二十年成书)。
虽然说的是元代瓷器,但作者是明初洪武人,洪武20年这本书就出版了,说明洪武也应该是有青色花和五色花瓷器,也就是青花瓷器和五彩瓷器的。
洪武二十四年(1391),窑冶课钞二千二百四十一贯。(《饶州府志税课》)
洪武二十四年:“器用之禁:洪武二十六年定,公侯、一品、二品,酒注、酒盞金,餘用銀。三品至 五品,酒注銀,酒盞金,六品至九品,酒注、酒盞銀,餘皆磁、漆。木器不許用硃紅及 抹金、描金、雕琢龍鳳文。庶民,酒注錫,酒盞銀,餘用磁、漆。百官,床面、屏風、 隔子,雜色漆飾,不許雕刻龍文,並金飾硃漆。”(《明史 志第四十四 輿服四》)。
洪武时期的这些文献表明,第一,洪武24年时景德镇烧窑收税金2241贯钱,大约白银2241两。六品以下官员不许用金器,大量使用瓷器。那么,洪武时期的饶州府,民窑肯定大量存在,要不税从何而收?民间使用的大量日用瓷器从何购买?
好,看到这里,有人要问了,那你为何说洪武瓷器不是景德镇烧的?这不是哗众取宠吗?不着急,往下看!更重要的史料来了!
“洪武二十六年(1393年)定,凡烧造供用器皿等物,须要定夺制样,计算人工物料。如果数多,起取匠人赴京,置窑兴工或数少,行移饶、处(龙泉)等府烧造。”(《大明会典》《陶器》)
看到没有?烧造供用器皿,数量多就要起取工匠进南京置窑,如果数量很少,则让饶州(景德镇)处州(龙泉)烧造。史料记载得很清楚。
景德镇近年考古确实也没有发现洪武时期的窑址,永乐之后的都发现了。
所以,从文献考古的角度来看,洪武时期,景德镇肯定是没有专门的御器厂的,建立御器厂是明成祖朱棣的事情,因为即位后第二年才能改年号,所以,本来是永乐建立御器厂的,就变成了洪武35年或建文4年建立御器厂。洪武时期的官窑瓷器,绝大多数都应该是南京烧制的,只是现在没有发现南京瓷器窑遗址而已。
洪武2年的说法,为清人所论。洪武35年的说法,明代就已经出现了,再结合史料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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